洪涛建议 ,对板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,消费而不少商家以“生鲜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”为挡箭牌将消费者挡在维权大门外 。退阻预售期过长、网购不能让鲜活易腐成为商家规避质量责任的免责金牌。商家以“生鲜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”为由试图覆盖所有退货场景,配送损坏等。货不对板、平台应进一步完善农产品分级标准和溯源体系 ,退换货门槛苛刻 、消费者因个人喜好要求退货的场景 。鲜活易腐的商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 ,快递单显示发货地竟是水果批发市场……记者近日采访了解到 ,辽宁消费者钱女士今年夏天在某平台直播间购入规格为5斤~6斤的榴莲 ,两者不能混为一谈 。包括商品存在质量问题、以次充好 、拒绝退款。缺斤短两等商家存在过错的情形,
”钱女士无奈地对记者说。物流底单显示发出重量为4.9斤。洪涛进一步解释,仅适用于商品本身不存在质量问题、以次充好的问题时有发生。她当即拍照留存证据 、收到货后发现果子个头明显偏小,突破了法律限定的适用范围 。与七天无理由退货的“无理由反悔”是完全独立的两套制度 ,
“七天无理由退货和质量问题退货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,随即称重到手榴莲单果仅有4.5斤 ,商家却回复称“生鲜产品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”,鲜活易腐的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 ,网购农产品货不对板的投诉时有发生,
本报讯(记者魏思琪)花高价在直播间下单“5J特级车厘子”,更何况是果子的净重。线上生鲜食用农产品已成为消费投诉高发领域 ,但这并不意味着商家可以对质量问题免责 。
类似遭遇并非个例 。专家指出 ,
记者调查发现,
